夫妻共有的房屋被丈夫出賣,女方應該怎么辦?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15
情景再現
許某的丈夫楊某沉溺于賭博,并欠下巨額賭債。為了歸還賭債,楊某在許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兩人婚后共同購買的一套房屋出售。那么,夫妻共有的房屋被丈夫出賣,女方應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
我國法律對于共同共有的財產進行處分有明確規定,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痘橐龇ā返?7條第二款有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共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也就是說丈夫和妻子在處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上權利是平等的,夫妻共有的房屋依法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處理。
但是也存在例外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1條規定,如果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第二款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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