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撫養權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8-29
不少人在離婚時對于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后果有不正確的認識。認為孩子撫養權歸對方了,孩子以后就是人家的了,不想支付撫養費。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那么放棄撫養權可以不給撫養費嗎?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放棄撫養權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除非撫養孩子一方放棄索要撫養費的權利,否則的話,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
關于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怎樣放棄撫養權
父母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孩子的義務,離婚時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根據實際收入支付孩子撫養費。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孩子撫養權歸屬可以協商約定;一方放棄孩子撫養權,另外一方愿意撫養孩子,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權達成一致意見。
雙方都希望撫養孩子,或者雙方都放棄撫養孩子,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并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
法院一般是根據雙方的撫養意愿、撫養條件、有無不良嗜好等綜合因素考量,將孩子撫養權判決給對孩子成長較為有利的一方,另一方根據收入情況支付撫養費。
離婚后雙方情況發生變化,可以協商變更孩子撫養權或者通過法院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
三、放棄撫養權后來又后悔如何處理
子女的成長是一個長期的動態過程,離婚時協商或判決所依據的雙方實際情況,可能會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產生很大的變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證子女的健康成長考慮,允許離婚夫婦以協議或訴訟方式變更與子女的撫養關系。
離婚后,非撫養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非撫養方應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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