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了之出嫁的女兒可否享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15
情景再現
小黎的父親去世之后,將自己的財產都留給了小黎的弟弟。對此,小黎感到很不滿,而小黎的母親卻說,小黎是出嫁的女兒,沒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那么,出嫁的女兒可否享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律師解答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4條第一款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独^承法》第九條、第十條也明確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男女平等,所以出嫁女兒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條 第一款 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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