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是夫妻一方財產?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15
情景再現
陳某因經常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提出離婚,但是,在訴訟離婚時,陳某的丈夫向法院提出分割婚前陳某父母贈與給她的一套房子,由于此套房屋屬于夫妻一方財產而被法院駁回。那么,哪些財產是夫妻一方財產?
律師解答
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夫妻一方的財產包括:(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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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环揭蛏眢w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ㄈ┻z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綄S玫纳钣闷?;
?。ㄎ澹┢渌麘敋w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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