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爭房產權糾紛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1-31
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也牽扯了小孩的撫養權以及財產的分配等問題,這些法律都有詳細的規定。那么,夫妻離婚爭房產權糾紛如何處理?離婚房產分割交稅嗎?復婚后又離婚房產如何分割?針對這幾個問題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夫妻離婚爭房產權糾紛如何處理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離婚程序的處理方式;屬于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離婚房產分割交稅嗎
1、夫妻離婚時房產分割是不需要繳稅的。如果是離異住房分割時辦理析產過戶給一方,而辦理析產過戶只要200元手續費,沒有任何稅費繳納。分割房地產是指將總的房地產面積根據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產登記上表現為《房地產證》的分證,即將一本《房地產證》分為幾本《房地產證》,但總面積不發生變化。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文件第五條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20號)的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離婚房產分割的稅費往往是不需要繳納,因為這并不是屬于買賣等等房屋交易,只是夫妻離婚的時候經過分割而已。
三、復婚后又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35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可見,不管是協商離婚還是訴訟離婚,一旦離婚后原婚姻關系即告終止。復婚為一新的婚姻關系。
《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可見,一方的婚前財產包括復婚前的財產,婚后未作特別約定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離婚后仍歸一方所有。復婚后再離婚,另一方一般也無權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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