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公積金可以分割嗎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7-31
作為一名上班族,我們在進入一家新企業或事業單位的時候,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單位幫其繳納五險一金,而這也是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也不能侵犯的。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離婚公積金可以分割嗎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一、離婚公積金可以分割嗎
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個人儲蓄、單位資助、專項使用的住房長期儲蓄,其中一部分就是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是工資收入的一部分,離婚時應當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處理公積金夫妻財產分割時,往往會采取折價補償的方式進行。具體的折價補償法有幾點:
1、如果雙方都有公積金的
計算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公積金賬戶所剩余的資金總額,通過折抵的方法,由金額高的一方給予金額較低的一方差價補償,使雙方所分得的公積金額度相當;
2、一方擁有公積金的
在只有一方有公積金的情況下,可以直接予以對半分割。通常也是會通過折價款的方式由擁有公積金的一方向另一方進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積金時,并非一定要采取折價方式,也有過在能夠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下,進行支付這樣的案例。
注意:因住房公積金具有的特有屬性,尤其是其不以現金形式存在,而且規定了提取時的限制,使分割住房公積金在實踐操作上存在著一些問題。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
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及在職職工按規定共同上交一部分以長期儲存下來的用于保障職工個人住房消費支出的儲金,具有強制性,且在法定情形下才可以提取。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包括: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可以看出,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事由中并不包括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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