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算女方婚前財產嗎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6-30
結婚必然就要涉及到雙方的財產問題,新婚夫妻在準備結婚的時候一般否會要求有一套婚房,那么這套婚房的歸屬就成為了問題的關鍵,一些女方會要求婚房上一定要寫自己的名字,那么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算女方婚前財產嗎?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算女方婚前財產嗎
一方婚前購買不動產,在離婚后房產分割時,一般而言,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登記在出資人名下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需要綜合考量是否具有贈與的性質以及是否具有締結婚姻為目的,不能單純的將房屋認定為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
?。?)一方婚前按揭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視為出資人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后共同還貸部分的增值,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婚前一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婚后以自己的財產支付首付款的,應認定為房屋屬于共同所有,但出資人能夠證明出資款系婚前個人財產的除外;
?。?)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應認定為房屋屬于夫妻共有。
此外,我國《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還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男方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離婚怎么分割
若男方在婚前買房的付款方式選擇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個人意愿想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產證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為全款買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對該房產的支配權,是否署女方姓名可憑自己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算女方婚前財產嗎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需要綜合考量是否具有贈與的性質以及是否具有締結婚姻為目的,不能單純的將房屋認定為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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