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要如何分割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24
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要進行財產的分割,那么首先要明確夫妻一方的財產。接下來小編一起學習一下下面這篇文章。婚前財產要如何分割?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一、婚前財產要如何分割
修改后的《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前指結婚登記以前,我國《婚姻法》實行婚姻登記制度,男女雙方結婚需經過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后,該婚姻才受法律的保護?;榍盎楹笠越Y婚證明記載的登記日期為界,婚姻登記日期即為結婚日。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日前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它不因結婚時間長短而變為共同財產,非所有權人的另一方不得侵犯。
基于所有權人對財產享有完全的支配權,我國《婚姻法》也同樣認可夫妻一方自由處分自己的個人財產,即可以通過約定的方式,將個人財產約定為共同財產。但是,由于夫妻關系的特殊性,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紛爭,婚姻法同時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的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通過書面形式約定的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基本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鑒于您說明的情況,如果婚姻雙方對上述不動產沒有約定,根據婚姻法上述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轉化為共同財產。但如果您沒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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