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公證后多長時間失效呢?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19-11-23
很多老人為了死后家庭的和諧,都會在生前立下遺囑,對其個人財產進行分配。遺囑的形式多種多樣,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其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那么遺產繼承公證后多長時間失效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遺產繼承公證后多長時間失效
在我國,一般情況下。繼承公證書的有效期是長期有效的。也就是說,一旦申請成功,就不會出現時效中斷和時效中止的情況。撿到來找。遺產繼承的公證書是沒有期限限制的。只要公證機關不撤銷他的公正的話就可以。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公證機關會查正公證內容及公證過程。如果發現有問題了,會進行撤銷。如果公證被撤銷了之后,它的有效期即中止。
遺產繼承的公證書是長期有效的。但是公證書并不能同于財產轉移。繼承人應該憑公證書及時對某些財產進行變更登記。只有進行了變更登記之后才算是真正的繼承了遺產,才可以真正地對所繼承的財產進行處分,變更和使用。
二、公證遺囑的注意事項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并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后,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范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后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
三、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供的材料
1、申請人為境內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2、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3、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4、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草本)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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